专业解答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说了,咱们处理案子的时间只有三年,这个期限是从你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和找到责任人的那一天开始算滴。不过,要是你损失造成后20年都没去找法院,那就只能怪你自己咯。当然还有个例外,就是你能提供点什么特殊原因给法官看看,说不定他们能给你延期。对于借钱这种事儿,诉讼时效是从债主不能还钱那天开始算的。
专业解答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是这样说的,欠条上的时间超过三年的话,除非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否则就不能再去法院告别人了。这么说吧,你要是拿着一张欠条,上面的时间早就过了三年,而法律又没有别的说法,那你去法院告人家就不行,因为这样的时间已经超过合法的期限,法院也不会帮你。但也不是完全没戏,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你还是可以去法院试试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延期。
专业解答这就是说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这个规定呀,如果你的借条上面的时间超过了三年,而且又没有其它的法律条款来延长的话,那么根据这条法规来看,我们去法院打官司要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就到期。那时候,人民法院是不会帮助我们维护权益滴。不过,要是从我们的权益受损那天算起,过了整整二十年,除非发生特别重大的事儿,人民法院才会同意我们根据自身的申请来延长时效。
专业解答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专业解答记住。想要去法院讨回自己的利益,你得知道这个老规矩,那就是起诉的时限只有三年。这就是说要是咱们因为借款合同的事情闹到法庭上,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话,那个欠债的人就可以找借口说他没办法还钱了。但是,如果超过了二十年,那法院就不管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权利人申请延长,否则法院是不会再管的。所以借款合同并不是过了一段时间就会自动失效,关键还是要看我们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告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