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案件审理完毕之后能否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主要是根据案情自身的复杂程度进行考量判断的。若案犯在诉讼过程中或者是在判决公布之后,能够满足取保候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例如并非主谋涉嫌者、并未对社会产生进一步不良影响等等,那么法院或者检察机关依然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来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情况并不是特别普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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