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抢劫罪所需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犯罪行为实施者的身份证据,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或微机户口底卡,以及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或者是在上学、入伍等各种行政登记过程中的年龄证明文件。
其次,是能够直接反映犯罪主观构成要件的证据,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陈述与辩护意见。
第三,是被害人和现场目击证人以及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例如被害人的家属、偶然相遇的熟人,以及发现被害人并向警方报告的证人等等。
最后,是关于案发当时被害人所携带财物的种类、特性、价值等信息,以及发现被害人并向警方报告的证人的证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