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个人实施行贿犯罪行为的立案准则如下:
首先,如果为谋求不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且数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者;
其次,在行贿数额介于一万元人民币至三万元之间,同时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之一时,均可被视为行贿罪。
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向超过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利用违法所得进行行贿、以及因行贿导致的经济损失数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024-05-21 18: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