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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人使用20年后能否要求归还

王* 江西-九江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5.06 17:41:00 468人阅读

土地被人使用20年后能否要求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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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为非法占据,便可合法主张追回,只需证明确实属于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该土地的使用权,在此期间,您作为权益受损害方的权利始终处在被侵犯的状况之下。
此时,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他们责令侵权人归还原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您所遭受的损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样的诉讼行为并不存在法定的诉讼截止期限或者诉讼失效期。
反之,倘若某片土地已遭他人占用,但在过去的不动产确权过程之中,对应的承包经营权早已得到了确认。
基于此种情况,在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尚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您仍然具备法律上的权利索回原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持续性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

2024-05-06 17: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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