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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认定
结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解析: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挂靠政府部门的私营企业,按照国家解除私营企业挂靠政策,申请注销登记,同时新设企业。老企业的注销与新企业的设立是相关行政部门及挂靠私营企业解除企业挂靠,还原企业原本性质的方式。新设企业承接注销企业的全部资产,亦应承担注销企业的全部债务,两企业之间具有法律上的承继关系,新设企业因此对注销企业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并基于追认行为承担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你院黑高法〔1998〕192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专业解答我们说,公司老板们之间、或者不是公司的组织们之间,他们互相借钱搞生产和做生意,这种民间的借款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民法典里第146条、第153条、第154条,还有咱们这个规定中的第13条说的那样的情况,那大家就可以放心,法院肯定会保护你的权益,判定这种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记载,若对于企业间的借款协议,法院判定其为无效之决议,则因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将需尽数归还。倘若无法偿还或无需偿还,应对其进行折算并给予适当补偿。在此过程中,如发现某一方存在过失,则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反之,若双方均有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法律另有规定,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假设公司老板们、没有执照的公司们或者这些公司跟别人之间为了做生意、赚大钱而签了份借钱协议,如果这个协议里头没出现《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这几条规定的情况,那你们就可以大胆地说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人民法院会很乐意站在你这边。所以,就算是企业之间互相借钱,只要这个协议里面没违反《民法典》的规定,也没出现上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况,那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专业解答借贷合同,就是你把钱借给别人的合同。这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俩:一是双方对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这些关键内容都商量好了;二是出借人得真的把钱给别人,这叫履行支付义务。只有这俩都做到了,合同才生效,法律才承认。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协议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实际交付借款才能成立。这意味着贷款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全部借款,协议才会生效。该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借款确实被交付,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并防范虚假借贷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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