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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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进行房产分割。一般根据婚前共同购房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分割处理的方式。
第一种,双方婚前共同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登记簿上若有约定份额,则按约定进行分割。若没有,则法院会按照具体的出资情况进行分割处理。
第二,双方共同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双方协商以后共同出资购买,则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三,房产分割的方式一般由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一方获得折价款,对于房产的价值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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