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离婚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陈** 新疆-省直辖 离婚咨询 2023.07.10 10:18:42 365人阅读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省直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解析: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3-07-10 10:48:14 回复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孩子不过户属于谁

    专业解答在离婚后,要是夫妻双方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过户,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和争议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过,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的物权登记仍然显示该房产属于原夫妻一方或双方,这可能会导致其中一方擅自处理该房产,从而引发纠纷。

    2024.10.13 1842阅读
  • 夫妻离婚孩子的归属权怎么判

    专业解答在《民法典》中,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优先考虑母亲的抚养权;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无法协商解决,将由法院进行裁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个人意愿。这些原则综合考虑了儿童的年龄、父母的能力以及子女的需求,旨在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健康成长,并最大程度地保障他们的权益。

    2024.09.14 1276阅读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专业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优先协商,若无共识,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孩子原则裁决。两周岁以下婴幼儿一般归母亲,但特殊情况可判给父亲。两至十八岁未成年人,父母协议决定,调解为主;八岁以上尊重其真实意愿,但需综合父母抚养条件。法院将全面评估父母能力及对孩子的影响,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为最终目标。

    2024.08.28 1596阅读
  • 夫妻离婚彩礼如何确定归属

    专业解答如果已按照法律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离婚后彩礼一般无需退还。但男方因彩礼给付导致婚后经济困难,或双方婚后未实际共同居住较长时间,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2024.08.27 1186阅读
  • 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夫妻购房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若父母全额或部分出资购房首付款,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离婚时视为出资方父母所有,配偶无权请求共有产权分割;若仅支付首付款,后续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一致分割。

    2024.06.28 113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