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有规划,不仅仅尺寸是一定的,位置也是一定的,非常明显不能随便分割,你说的分即便有可能符合规划,但是四个子女不可能都符合一户一地政策,特别是你不应该提及女,她是婆家人,在娘家瞎折腾什么呢。政府让群众随便说宅基地是谁家的,这可就乱了,这不是确权
2017-11-18 21:17:54 回复
【法律意见】
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因此,不可能一户确权两处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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