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协商公司不同意我继续留在原地工作,威胁说不调岗就没位置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通过劳动法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吗?
[律师回复]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权益保护规定来看,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解析如下:
### 一、公司调岗的合法性边界
1. **调岗需满足“合理且必要”原则**:劳动合同中若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尤其是距离大幅增加、通勤成本显著上升),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调岗目的正当(如公司经营布局调整,而非针对个人);二是调岗不会对员工基本工作生活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你当前情况是术后身体未完全恢复,新岗位需3趟地铁且下班晚,明显超出身体承受能力,属于“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调岗缺乏合理性。
2. **不得因员工患病歧视性调岗**:你因甲状腺癌手术处于医疗恢复期,公司以“不调岗就没位置”威胁,本质是利用调岗变相逼迫员工,可能涉嫌对患病员工的歧视,违反《就业促进法》中“不得因患病歧视劳动者”的规定,也违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 二、你可采取的维权措施
1. **固定证据,明确拒绝不合理调岗**:
- 留存劳动合同(确认工作地点、岗位约定)、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条(证明术后恢复期及身体受限情况)、与公司协商调岗的聊天记录/录音(尤其是公司“不调岗就没位置”的威胁内容),证明公司调岗无正当理由且你身体无法适应。
- 书面回复公司(建议用邮件/书面函件,留存送达证据),明确说明身体状况不符合新岗位要求,拒绝不合理调岗,要求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推动行政干预**:
携带上述证据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公司强制调岗、威胁员工的行为,请求监察部门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调岗行为,保障你在原岗位的工作权利(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督促整改)。
3.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若投诉后公司仍不整改,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以下诉求(择一或组合):
- 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恢复原岗位工作;
- 若公司因你拒绝调岗而克扣工资、单方解除合同,可额外主张:补发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你工作16年,赔偿金为2N=32个月工资,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 三、关键法律依据(供你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同意,公司单方强制调岗违法)。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术后恢复期属于医疗期范畴,公司不得变相逼迫离职)。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你工作16年,可享受至少12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公司需保障你的医疗待遇和岗位稳定性(若仍在医疗期内,公司调岗更无法律依据)。
综上,公司的调岗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无需妥协,可通过“固定证据→投诉→仲裁”的步骤,依法维护自己在原岗位工作的权利,若公司存在进一步侵权行为(如辞退、扣薪),还可主张额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