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走公账如果是发生实际的货物或者劳务销售行为不是虚开,其余情况都属于虚开,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仅凭合同和资金转账记录,不足以确凿认定虚开发票行为,需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和评估。按相关法规,若未满足三项要求:获得确切付款凭证、成功销售产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与实际销售相符的专票,则不足以作为确凿证据。
专业解答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准确分析,有合同有走账并不代表不构成虚开发票,例如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发票跟销售的货物不一致,或者纳税人没有和受票方纳税人索要销售款项凭据的,都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
专业解答不算。虚开的情况包括: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
律师解析 认定虚开核心就是审核,包括交易实质,是否有真实的交易。 审核资料包括: 合同、银行记录、账簿凭证、库存、买方核实等等。 所以,只有合同和打款不能认定虚开。
律师解析 不算。 虚开的情况包括: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 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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