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还是法律考试题此车应当归丙所有。理由:
1、车辆属于准不动产,以登记为产权公示原则,也就是说:车辆转让时,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为产权变动的标准。丙并不知道甲已经将车子卖给乙,所以丙属于善意第三人,虽然丙与甲的购车合同签定在乙之后,但甲与丙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丙应当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2、乙与甲签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但没有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所以虽然合同有效,但乙并没能取得车辆所有权。乙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原因,是甲将车子一车二卖,违反了与乙签定的合同,甲是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的购车款,并赔偿因甲违约给乙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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