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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费

新疆-和田 个人债务咨询 2017.07.05 14:18:31 35人阅读

亲戚有一家房产企业,最近好像经营不善,向某个个人股东借款,请问这样的房产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费是怎么处理呢?股东收到利息款后是要看收据还是开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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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2017-07-05 14:3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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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是否付利息得看借款合同的约定,按合同办事。现在好多公司借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钱所定的合同都不付利息,这里大部分合同是假的,是为了逃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因为取得借款利息的个人要按5%缴纳营业税、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按7%利率计算利息账务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35000贷:其他应付款-借款利息35000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20%扣个所税借:其他应付款7000贷:应缴税费-代扣代缴个所税7000

2020-12-24 19:3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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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可以不支付利息

    专业解答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依法行使财产权的表现。股东与公司间的借贷是合规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合法借款给股东时,拥有债权;股东需承担债务责任。无充分证据,仅凭借款断定抽逃出资是站不住脚的。若违反金融监管法规或财务制度,应由相关部门处理。

    2024.07.09 206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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