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60677739、13143366016,电话微信同号芙蓉律师事务所起源于1956年的长沙市法律顾问处(直属长沙市司法局),1991年命名为“长沙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6年更名为现用名“芙蓉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芙蓉律师事务所总部设于长沙,倡导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连锁化和综合性服务,现有长沙、北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湘潭、常德、益阳、南宁、拉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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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注册,是中国创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华荣律师先后担任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创立至今先后荣获“上海市规范建设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华荣婚姻家庭法律事业部隶属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由杨芳律师带领的一个强大律师团队组成,团队成员律师均有10年以上婚姻法律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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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和他老公摆了酒桌现在也住在一起了 ,已经生了宝宝了,这个是事实婚姻吧,那么现在我国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2017-06-27 09:23:11 回复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实婚姻其实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认可与保护。
2017-06-27 09:16:11 回复
你好,对于新婚姻法事实婚姻这个问题,我国新婚姻法中对事实婚姻未做明文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以是否补办结婚登记为标难,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区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具体如下: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3.1994年2月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一方或双方仍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2020-12-24 17:46: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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