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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的东西,不归还,构成诈骗罪吗

王** 广西-南宁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21 07:55:58 462人阅读

拾到的东西,不归还,构成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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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掩瞒真相的办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隶属“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隶属“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隶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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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07:5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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