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了起诉地点是否有效,想了解合同中约定起诉地点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合同中约定起诉地点通常是有效的,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无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具体而言,约定起诉地点合法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 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口头约定无效。
- 选择范围限制:只能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如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
- 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不能通过约定改变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等的管辖范围。同时,专属管辖的案件不能约定其他管辖地,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这一管辖规则。
- 约定明确: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院,避免模糊表述,如不能仅约定“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而应明确指出是哪个城市甚至具体的法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