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成为隐名股东具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
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
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
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
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
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利益受侵害后法律救助困难;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等。因此隐名投资人应与其合伙人签署行之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发生纠纷时作为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身份即使不被承认,但可依据该合同主张权益。另外,应经常参与公司的决策行为和管理行为,积极参加股东会议,定期列席股东会议,了解公司发展动态,进行有效的控制。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特别是对于股东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多重风险。 首先,如果股东没有全额出资,那么他们需要补足出资额。其次,如果企业负债,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这些债务。此外,如果股东滥用职权逃避债务,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更糟糕的是,股东的个人声誉和信用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将对他们未来的商业活动产生深远且不利的影响。因此,股东在投资企业时需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承担风险。同时,企业也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以避免出现破产等风险。
专业解答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
专业解答1.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名义股东无法履职且无资金支持,将面临极大困扰。 2.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遭债权人或股东追讨,因未兑现承诺或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 3.若实际出资人参与经营违反公司法,名义股东或受牵连。 4.还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因素需考虑。
专业解答1.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名义股东无法履职且无资金支持,将面临极大困扰。2.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遭债权人或股东追讨,因未兑现承诺或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3.若实际出资人参与经营违反公司法,名义股东或受牵连。4.还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因素需考虑。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首先,他们无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和决策权,实际经营权掌握在真实投资人手中。其次,若未足额出资或擅自抽出注册资本,显名股东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他们无法仅凭注册登记推翻善意购买股权的第三方投资人主张。在股权纠纷中,法院通常优先考虑善意交易原则,显名股东难以对抗第三方投资者。因此,显名股东应谨慎行事,以降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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