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在当地食药局办理。在这一年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是要收到处罚的。你可以重新去办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21-02-06 07:14:21 回复律师解析 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律师解析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律师解析 食品许可证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3、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