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 女方提出离婚 一定可以离的了吗 还需要30天冷静期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后去办理结婚的民政局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点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详细聊。
2021-01-19 13:06:19 回复专业解答假如夫妇一方或双方在超出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仍决定离异,他们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以取得离婚证书;倘若双方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将被视作是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假如这两位配偶依旧希望能够借助于协议离婚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向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期满之后,再向民政部门提出最终的离婚登记请求,如此,民政部门才会为两人颁发离婚证书。
专业解答夫妻要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不用等30天冷静期了,直接让法院评估感情是不是彻底破裂,没法挽回了。法院会全面审查,深入了解,要是确定双方感情真的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批准离婚。相比之下,签离婚协议书就得遵守冷静期的规定。
专业解答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即“离婚考量期”。这给予夫妻在提出离婚并递交申请后,反悔或撤销的机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专业解答已经实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专业解答请注意,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并不等于自动离婚。根据现行法规,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如双方仍想离婚,需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未提出,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继续有效。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一个月是不可以提前的,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
律师解析 1、提交离婚申请后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是冷静期满后,双方仍旧想要离婚的,可以继续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相关手续,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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