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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以何种方式参与法院诉讼?

李** 浙江-杭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14 02:59:45 349人阅读

第三人以何种方式参与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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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2020-12-14 03: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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