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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住房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姚** 云南-普洱 其他咨询 2020.12.06 11:28:34 457人阅读

非居住住房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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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一般补偿
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土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的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同样可以以货币方式得到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地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货币补偿):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地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其他补偿
①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置费予以补偿被拆迁人;
②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予以补偿被拆迁人;
③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予以被拆迁人适当补偿。

2020-12-06 11: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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