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丈夫出车祸住院期间,妻子正常上下班,拒不照料,也不支付医疗费,也不照顾女儿,还把女儿也送来医院,还来医院打丈夫,这种行为构成虐待病人罪或者遗弃罪了吗?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以上就是我因刑法对遗弃罪的法律解释,至于不抚养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这个问题,请你参照。
2020-12-04 22:44: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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