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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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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量刑问题

李** 浙江-台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0.29 12:08:03 360人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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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2020-10-29 12: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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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销售假药罪管辖问题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当地公安机关管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属于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具有明确管辖权进行案件调查取证与侦查破除,在一定程度上,销售假药罪还涉及经济犯罪,有时结合实际情况经侦大队行使监管权。

    2024.09.27 2710阅读
  • 销售假药罪的未遂状态认定问题有哪些?

    专业解答销售假药罪的未遂状态的认定情况有:行为人买进假药但尚未实际买入假药的、通过盗窃取得假药但未卖出的等,对于销售假药罪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2024.09.04 1961阅读
  • 销售假药罪排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业解答对销售假药的排查需要注意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构建药品安全控制体系等这几个问题。因为必须依靠于当今的网络媒体和主流媒体,对广大民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对违法药品经营者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才能逐步杜绝假药入市销售。

    2024.08.19 29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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