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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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与妻子于2000年结婚。2003年底,因我所在的单位要减员增效,单位动员我辞职。考虑到我本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因此发给我5万元的补偿金。2004年6月,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离婚。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得我辞职补偿金的一半,我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认为辞职补偿是我失去工作的代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辞职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读者 读者: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
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其次,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显然仅明确列举了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辞职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不属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离职赔偿金,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收入,包括薪资、奖金、服务报酬、生产和经营利润、投资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离职赔偿金,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收入,包括薪资、奖金、服务报酬、生产和经营利润、投资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离职赔偿金,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收入,包括薪资、奖金、服务报酬、生产和经营利润、投资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律师解析 离职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职补偿金是指因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依法予以的劳动补偿,一般应认定为劳动所得范畴,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辞职补偿金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律师解析 辞退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情况下,除另有约定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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