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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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起诉离婚的管辖登记地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么则由原告起诉的时候所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进行管辖,一般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起诉和协商的方式。
专业解答起诉离婚不按照婚姻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应当按照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或者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为公民在该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并且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专业解答离婚诉讼管辖婚姻登记地规定是指的就是在当时结婚的时候登记的地方来办理一个离婚,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想去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应当到当地的法院来进行一个受理案件,比如说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代理。
专业解答婚姻登记地是可以管辖重婚罪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重婚罪的管辖是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进行,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符合重婚罪的立案标准的,就可以进行判罚处理。
专业解答离婚纠纷管辖婚姻登记地是有管辖权利,但是并不是只有婚姻登记地才有权利。双方夫妻离婚有纠纷,一方的常居住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这样大家也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离婚,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让所有的事情变的简单很多。
律师解析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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