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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直在交,但是没有公司流水,领取生育津贴有影响吗?

ask****965 江苏-徐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0.18 20:29:25 5466人阅读

社保一直在交,但是没有公司流水,领取生育津贴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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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3个月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此材料为异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产前检查最高享受800元,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结算后第二个月30日及以后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报销核定的次月30日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产假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次月领取
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令第619号)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停发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仍由个人缴纳。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2020-10-18 20:44:25 回复

生育津贴审批完了,钱还没到账,劳动者辞职的,其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给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生育津贴后去职,劳动者能正常领取,只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要求,劳动者能够依法申请报销,与劳动者可否去职无直接关系。《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工人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限定交纳生育保险费,工人不交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交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工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人未就业另一半按照国家限定享受生育医疗花费待遇。所需资本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花费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花费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花费;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花费;
(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事项花费。第五十六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按照国家限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工人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工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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