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主要是生产钢铁之类的,上周我的单位有人来检查说我的公司存在问题让我罚款,我没交罚款现在要对我强制执行,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020-10-08 22:19:45 回复专业解答环境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特点是:举证责任是单方责任并且适用举证责任导致的规定。举证是环境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原告的法定责任,无论行政相对人是否提供了证明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违法的确凿证据,环境行政机关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主要就是有: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般就是是县级以上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对象就是行政部门的相对人;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这个行政机构相对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行为。这三点就是环境行政处罚的特点。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点中规定的处罚方式有:警告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关闭、吊销证件、没收财产、行政拘留等,对于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特征有,对于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属于单方责任;同时举证责任强调了环境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法定义务;再者举证的范围不仅仅是事实根据,而且还包括作出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民事主体,被告是行政机关,主要是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机关,环境行政诉讼也是由环境行政争议引发的,环境行政诉讼,一般为因环境污染导致权益受损的公民,对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且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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