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买了套房子,因为交通不便,所以一直没有收房,但是物业催我缴费,我应该缴吗?
[律师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法律要点来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从开发商通知收房之日起算的。如果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通知您收房,而您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收房手续,从法律上讲确实需要承担物业费。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确认:
1.开发商是否已经正式通知您收房?通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方式?
2.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您无法收房?
3.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备案?建议您:
1.先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收房和物业费的条款
2.要求开发商提供正式收房通知的证明
3.如果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主张暂缓收房如果确认开发商已合法通知收房,建议您尽快办理收房手续并缴纳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如果是开发商通知程序存在问题,您可以主张从实际收房日开始计算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