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台湾法律咨询 > 嘉义市法律咨询 > 嘉义市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包含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包含哪些

朱** 台湾-嘉义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7 03:48:29 498人阅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包含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嘉义市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嘉义市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
(四)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

2020-09-27 03:50:29 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哪些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3)外地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人员,须有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4)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机构还需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1、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2、签约时间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3、办理手续应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带齐产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4、注销时间合同注销时应马上带齐《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证》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否则出租人还需继续缴纳出租税,直到报停为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哪些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3)外地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人员,须有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4)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机构还需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哪些事项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1、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2、签约时间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3、办理手续应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带齐产权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4、注销时间合同注销时应马上带齐《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证》到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或各分所)办理租赁注销手续,否则出租人还需继续缴纳出租税,直到报停为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材料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3.26 2809阅读
  •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8.20 3553阅读
  •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专业解答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产权人印章,国有土地使用证,买卖合同,本人的印章,结婚证,原购房合同,原购房发票等这些有效材料。在这些材料当中有些是需要卖方准备的,比如卖方要提供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而买方也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等。

    2024.09.17 19385阅读
  • 二手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材料

    专业解答1、房产交易受理及房产状况调查。2、权籍调查,房屋落宗。3、缴税。4、不动产变更。5、领取新的不动产证。材料: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

    2024.06.09 1902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