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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审查起诉阶段吗

连* 福建-福州 合同订立咨询 2020.09.26 19:53:02 369人阅读

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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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委托有权辩护人的时间不是审查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只是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到了审查阶段后,才可以委托其他人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020-09-26 19: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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