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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张** 甘肃-庆阳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25 21:48:27 483人阅读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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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020-09-25 21:4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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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醉醉酒驾驶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专业解答醉酒驾驶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醉驾的认定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司法部门需要按照刑法第133条当中的规定,对涉嫌醉驾的驾驶员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而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以及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醉驾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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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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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

    专业解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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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专业解答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等等。

    2024.07.15 918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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