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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拿了借条之后,就没有凭证做账了,原始凭证本应是不能用复印件代替的啊!

李** 江苏-淮安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20 15:01:55 352人阅读

但是拿了借条之后,就没有凭证做账了,原始凭证本应是不能用复印件代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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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钱要根据借据入账,借据做为凭证附件是不能再退还的.如果他是报销费用冲欠款,会计受理,给他开据收据,注明某某将来报销单据几份,金额多少元,冲备用金。如果他钱没有花完,退回来钱时,出纳给他开收据,借:现金,贷:备用金-某某行《会计基础规范》规定: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因为,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分别在会计帐目上独自反映出来,因此,借款收据和收还借款的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必须予以保留,不能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否则,将会使会计资料失去完整性。

2020-09-20 15:0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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