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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道两侧的建筑房屋拆迁补偿百姓有知

136****5241 河南-开封 补偿标准咨询 2020.03.26 18:26:14 417人阅读

您好!国道两侧的建筑房屋拆迁补偿百姓有知情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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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当事人认为政府的行为侵权,可以进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二,如果当事人已经,且不服一审的判决可以进行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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