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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律师二审维权助原告全额追回20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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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31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顾建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4020121039086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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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勤勉尽责,认真对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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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X某手握被告吐某某出具的20万元《收条》,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胜诉,被告不服上诉。伊犁顾建伟律师自2012年起执业,擅长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领域,此次作为司X某一审及二审诉讼代理人,二审中成功维持原判,助力原告全额追回借款。

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被告争议焦点于收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性质为借款还是投资款。最初,原告掌握的证据有被告出具的《收条》、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及相关视频,这些证据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且款项已实际交付。而被告试图以款项是入股款并非借款来抗辩,这就需要对款项性质这一关键证据进行明确界定。

伊犁顾建伟律师介入后,一审中提交《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明确、款项已实际交付,让一审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20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案涉款项系转交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伊犁顾建伟律师二审答辩中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主张款项为入股款却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被告应当按期返还。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质证称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是投资款,但伊犁顾建伟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逻辑进行回应,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信伊犁顾建伟律师的意见,对一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全额追回20万元借款本金。

伊犁顾建伟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了精准定性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有力破解上诉理由等方法。他结合收条内容与证据规则,准确将案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核心要件组织证据;二审中针对被告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驳斥,清晰区分不同款项性质的法律边界,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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