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肖国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服务于河南平顶山地区,现执业于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客户类型广泛,涵盖政府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作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核心成员,他受聘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家政府部门,同时还为市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邮储银行平顶山市分行等重点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工作方式上,他既擅长诉讼业务,也精通非诉业务,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核心领域深耕不辍。
交通肇事案辩护
在杨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被告人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及车辆有损,后一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X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肖国超作为被告杨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他认为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还指出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虽然法院未采纳事故责任划分错误和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但认可了杨X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这一情节。最终,杨X因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自愿认罪、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
淫秽物品牟利案辩护
韦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被告人韦某在直播平台以表演揉X、自X等淫秽方式吸引观众刷礼物并提现获利。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肖国超作为韦某的辩护人,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不过,法院认可了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和追缴。通过肖国超律师的辩护,韦某在法律框架内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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