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毕晓娜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矿业企业长期未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典型纠纷,涉及社保赔偿的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中,双方就养老保险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原告闫某要求两家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近20万元,被告两家单位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已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应重复赔偿、合同约定免责等多项抗辩,企图完全免除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毕晓娜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全面梳理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社保政策、裁判规则。她指出时效未过,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约定放弃无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性质不同,单位不能以此拒赔,且两家单位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她逐一驳斥对方上诉理由,提交类案判例强化观点。
案件最终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家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过错,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工资基数和单位应缴比例据实赔偿。改判第一家公司赔偿67031.8元,第二家公司赔偿21694.6元,合计88726.4元,当事人的养老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风险提示
毕晓娜律师提醒,在遇到劳动争议类型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义务,不可通过约定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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