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几百起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诈骗类经济案件中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他接手阎X诈骗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服务流程与精湛的技术能力。
证据审查与事实确认
案件伊始,张志来律师对公诉机关出示的各类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微信支付交易明细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梳理,张志来律师确认了阎X诈骗的基本事实,即阎X虚构新冠抗原进货渠道,骗取刘XX6.3万元用于日常开销和家人看病。这一步骤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对案件事实有清晰、准确的认识。
自首情节的认定与辩护
在确认基本事实后,张志来律师敏锐地捕捉到阎X存在自首情节。公安机关到阎X家中传唤时其不在家,经家属电话联系后,阎X回到家中配合调查,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志来律师在辩护中着重强调这一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为阎X争取从轻处罚。他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了自首情节的构成要件及对量刑的影响,为法官的判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辩护思路。
法律适用与量刑建议
张志来律师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缓刑撤销、数罪并罚以及自首从轻处罚等相关条款,结合阎X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他在辩护过程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文,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使得辩护意见更具说服力。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的观点,体现了张志来律师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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