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刑事辩护为刃,合同纠纷为盾
李小琴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案件领域造诣颇深。在刑事辩护方面,她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注重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通过逐字阅卷寻找证据链的断点、供述的矛盾点作为突破口;会见当事人时,帮助其理清陈述内容,守住程序正义底线。在与司法机关和家属沟通时,以证据和法律为依据,清晰告知风险。在合同纠纷领域,非诉审查时,重点关注权责利是否对等、争议解决条款是否落地,结合高净值客户财富传承需求规避隐藏风险;诉讼时,直接锁定合同效力、履行瑕疵、违约责任三个核心,扎实证据链,能调解则不硬诉。同时,她具备跨领域思维,办合同案警惕刑事风险,办刑事案用合同思路梳理财产线索。
经典战例:用判决说话的实力派
案情:2016年9月汪XX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与陈X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总价90万,汪XX支付定金5万元,60万元通过银行按揭。陈XX申请提前归还贷款未通知汪XX,还要求汪XX增加购买车位,否则不出卖房屋,双方协商未果。汪XX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庭审中变更诉求为继续履行合同,后撤诉。经对比咨询后委托律所代理。
律师履职:李小琴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询问、研读合同、法院阅卷分析,建议汪XX再次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她分析出卖方不愿履行合同是因成都出台限购政策、房价暴涨,迅速起草起诉状,收集整理证据,再次提起诉讼。
结果:经过几次庭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解除了汪XX一年来的心理困扰,当事人非常满意,多次表示感谢。
【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因房价上涨不愿履行合同,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本案中,汪XX与陈X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卖方陈XX因房价暴涨不愿出卖房屋,属于违约行为。买方汪XX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要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履行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院通常会支持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
李小琴律师从业十余载,始终秉持严谨、高效的执业态度。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案件领域,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跨领域思维,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出极高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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