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4-06-27 1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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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在国家相关文件没有出台以前,其实我国的集体土地使用和分配以及管理都是相对比较混乱的,现如今国家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国家要求农户在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后也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各农户就需要知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交关于住宅用地的审批文件,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乡政府的审查意见等有效材料。并且农村的村民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宅基地在我国一直都是一家一户,需要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村委会需要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给当事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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