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院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27 15:18:23
浏览:873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省室外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为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25元。劳动者若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3或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举报投诉。
陕西作为我国西部省份,夏季高温天气一点也不比南方省份少。尤其对于在医院工作的劳动人员而言,由于全年无休,高温补贴就显得异常必要。那么,陕西省医院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二、高温补贴的现实意义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三、陕西省医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的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高温补贴是我国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它的正常发放对于我国的文明社会建设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如果发现高温费发放不到位或者其他违规现象,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