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困境凸显
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上诉人A在被上诉人B矿业公司任职多年,却因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不走上维权之路。A先是申请仲裁,后又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虽支持了经济补偿金,但数额未达A的期望。此时,A的维权之路陷入了困境,他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成了一个悬念。
二、专业律师临危受命
就在A感到迷茫之时,汪育倩律师走进了他的生活。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接受A的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
三、精准剖析一审问题
汪育倩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一审判决存在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在证据举证责任认定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册应由用人单位B矿业公司提供,其拒不提供应承担不利后果,但一审法院未要求B矿业公司提交工资册,直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存在不当。另一方面,一审中A提交的工资册复印件虽无本人签字捺印,但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制表人签字,足以佐证实际工资情况,一审法院未认可该证据效力存在片面性。这两个问题的精准剖析,为二审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四、补强证据扭转乾坤
为了进一步支持A的诉求,汪育倩律师指导A收集并在二审中提交了多份工资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庭审中,她重点指出该组新证据与B矿业公司在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中提交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形式一致,真实性应当予以采信。同时,再次强调工资册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A的岗位和工资明细表的内容,进一步论证了A一审提交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的真实性,能够客观反映其实际工资标准。在汪育倩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
五、二审胜诉权益保障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不当。结合有效证据,认定A的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判决B矿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65594.56元。这一判决结果不仅解除了A与B矿业公司的劳动关系,还为A争取到了更合理的经济补偿,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汪育倩律师用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解开了A维权路上的悬念。
如果您也正面临劳动纠纷或其他法律难题,不妨寻求像汪育倩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的帮助,让她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