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期徒刑起刑时间是如何规定
无期徒刑不存在起刑时间的说法,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不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一定条件可获得减刑、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二年后,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减为有期徒刑。一般可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前先行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假释方面,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假释。
二、无期徒刑减刑起始时间法律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有期徒刑相关规定,但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无期徒刑减刑幅度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为22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在新的刑期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两次减刑间隔应1年以上。
有重大立功的,不受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限制。不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3年,起始时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当探讨无期徒刑起刑时间是如何规定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内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一定刑罚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是可以获得减刑的。一般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另外,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若你对无期徒刑起刑时间的具体应用、减刑的具体流程及条件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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