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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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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7 · 1941人看过
导读: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可延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条件的,十日以内决定,可能判处超一年有期徒刑的可延至十五日。改变管辖从新检察院收案起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侦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有多长时间

一、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有多长时间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应逮捕嫌疑人咋办

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应逮捕嫌疑人,检察院可依据法定程序决定逮捕。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作出逮捕决定。 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需持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对嫌疑人执行逮捕,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逮捕,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公安机关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

三、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过程。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另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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