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签订了就生效吗
离婚协议并非签订就生效。从法律角度,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为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时解除,离婚协议才生效。
若仅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使离婚协议不生效。所以,离婚协议需完成法定离婚登记程序才生效。
二、离婚协议签了还要冷静30天吗
签了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仍需经过30天冷静期。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签完了协议怎么更改
离婚协议签完后更改分两种情况。
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自行协商一致后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重新拟定新的离婚协议。
若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已生效,此时要更改协议中财产分割等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对原协议进行变更;若一方不同意变更,另一方想变更的,需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对于涉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变更,也可协商或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当探讨离婚协议签订了是否就生效时,答案并非简单直接。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生效。若已签订协议,但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反悔的,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而且,即使协议生效后,若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在一年内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你是否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诸多疑问呢?比如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否合理,子女抚养约定是否完善等。若对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效力变更等问题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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