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侵权纠纷,其管辖规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
地域管辖上,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而言,医疗行为实施地、患者就医地等可视为侵权行为地,医疗机构所在地为被告住所地。
级别管辖方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但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通常情况下,医疗损害赔偿一审案件多由基层法院受理。
二、医疗损害赔偿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这要求医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二是存在损害事实。即患者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像身体损伤、残疾、死亡,以及精神痛苦等。
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证明是医方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后果。
四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常见的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损害发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患者方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比例是多少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比例需依据医疗过错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确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比例一般为100%。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比例通常在60%-90%。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比例一般在20%-40%。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比例多在10%以下。具体比例需结合实际案情判定。
在探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有着明确且复杂的规则。一般来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或者医疗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存在多个医疗行为发生地等情况。若您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遇到了管辖方面的难题,像不清楚具体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或者在确定管辖地时存在争议等,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帮您明晰维权方向,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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