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分配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判断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实践中,若双方能就债务分担达成一致,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按协议执行。若无法协商,法院会结合债务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但需注意,无论内部如何分配,债权人仍有权就全部共同债务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债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所有的有价证券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有价证券,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能就有价证券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按协议处理,这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若协商不成,可根据证券种类区别处理: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法院一般会按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对于非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如某些公司内部股票等,可通过评估确定价值后分割。
若一方主张取得证券所有权,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证券所有权,可将其变现,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可由一方单独承担吗
离婚时共同债务可以约定由一方单独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债务承担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若协议由一方单独承担,此协议在夫妻内部生效。然而,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当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承担债务时,另一方不能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不过,承担了债务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进行追偿。所以,离婚时虽可约定一方担责,但无法免除对债权人的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分配是个关键问题。除了明确债务分担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私自借债用于非法活动,这笔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就得重新判定。还有,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主张权利。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情况可能错综复杂。要是你对离婚时共同债务分配的具体执行、特殊情况处理等仍有疑问,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提供精准且实用的法律建议,助你妥善应对离婚时共同债务分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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