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如何行使
判决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行使通常按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执行。探视方式主要有看望式探视和逗留式探视。看望式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如定期到对方住处看望孩子;逗留式探视则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孩子,让孩子与探视人有较长时间相处。
若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绝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若仍拒不执行,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不过,若探视权人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虐待孩子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其探视权。
二、判决离婚后财产可分割吗
判决离婚后财产一般可以分割。若离婚判决中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请求分割。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其履行。总之,判决离婚后财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能进行分割。
三、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判决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可通过订立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实现,之后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可不公证。
二是诉讼变更,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另一不同意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若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法院会支持变更。
在了解判决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如何行使后,我们也需知晓相关的拓展要点。比如,若一方频繁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该如何维权?这就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探视权的顺利实现。还有,随着孩子成长,探视方式是否可以变更?这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探视权关乎孩子与父母的情感维系,意义重大。倘若你对判决离婚后小孩探视权行使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探视时间调整、探视地点变更等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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