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什么时候办取保
在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人可在以下阶段申请取保候审:
1.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被提请逮捕后,检察院在7天的审查期限内,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可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需注意,申请时要提供符合条件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检察院什么时候能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外,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对已拘留的,应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三日;未拘留的,应在十五日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三、检察院什么时候起诉移交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检察院完成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探讨检察院什么时候办取保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实际上,检察院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取保的办理有着明确的考量。一般来说,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只要符合取保条件,检察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取保申请。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或者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等。如果你对检察院办理取保的具体情形、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理清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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