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属于夫妻需要共同偿还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予以认可。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例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具人身专属性,归一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遗嘱指明某套房给夫妻中一人,该房就属其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明确夫妻一方财产,利于在婚姻关系存续及结束时,合理界定财产归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分割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具体包括: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开办企业盈利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著作权产生的收入;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我们探讨什么属于夫妻需要共同偿还的债务时,除了常见的婚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外,像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范畴。例如,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产生的债务。那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贷用于个人挥霍,这还算共同债务吗?显然不算。准确界定共同债务对于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要是你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分担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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