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约定不给钱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约定不给钱一般是可行的。离婚协议本质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若约定一方不支付财产分割款项或子女抚养费等金钱给付内容,法律通常认可。比如在财产分割时,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放弃财产分配,另一方无需给钱;对于子女抚养费,抚养方同意对方不支付,法律也不干涉。
但需注意,若日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抚养孩子一方经济困难,孩子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子女仍有权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合理抚养费。
二、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偿还可行吗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偿还通常是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该约定在夫妻内部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此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有此约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偿还责任。一方承担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本就由其个人偿还,离婚协议这样约定能明确责任。所以,离婚协议可作此约定,但要注意其对外效力的局限性。
三、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女方能要回吗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女方在一定条件下能要回抚养权。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可签订变更协议,该变更合法有效。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时,法院会支持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起诉时,女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以增加变更抚养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的几率。
当探讨离婚协议约定不给钱是否可行时,这其中存在诸多考量因素。首先要明确协议约定的具体款项性质,若是抚养费等法定应支付款项,这种约定可能面临法律挑战。即便双方自行约定了其他款项,也需确保是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若后续一方以经济困难等合理理由,要求重新调整给付情况,法律也可能会重新审视该约定。你是否对离婚协议约定的款项给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离婚协议中其他财产处置、债务分担等相关问题也想深入了解,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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